2017年1月3日 星期二

作業6

評析 臺灣文化資產再利用為博物館之探討-以古蹟與歷史建築為例
謝紫筠


一、內容摘要(引用論文摘要)

        本文以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之研究生楊姍如所撰寫之碩士學位論文〞臺灣文化資產再利用為博物館之探討-以古蹟與歷史建築為例〞為對象,做一評析論述。

        論文主要是探討,臺灣近年來對「文化資產保存法」的修法施行,代表著對於古蹟及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價值的重視與重新思考;古蹟及歷史建築留存於現今,有其象徵的歷史空間意涵以及文化重疊片段,企圖透過再利用的手段強化閒置空間的機能,重新閱讀歷史空間所留存的記憶場所。

        利用閒置空間規劃做為博物館使用,即是將原本非博物館使用的機能,注入其使用功能於老建築的軀殼內,產生博物館化的現象,並重新對古蹟及歷史建築的空間進行修復與再利用。於是,本研究排除原規劃為博物館機能使用的博物館,而是針對古蹟及歷史建築做為博物館之後,所產生的空間變化進行探討,先思考文化資產作為博物館的發展演變,以及瞭解文化資產做為博物館後所需的條件,再藉由文化資產再利用作為博物館使用之評估要點,思考整體文化資產與博物館化之後,應該有的空間互相呼應或對應關係。

        論文藉由探討文化資產再利用作為博物館使用,瞭解文化資產的核心價值是需要被彰顯的;作為博物館功能使用之文化資產空間,更需要重視參訪者體驗歷史建築的感受,亦為保留古蹟、歷史建築最初的用意。文化資產再利用為博物館其價值影響控制在再利用之時的計畫,期待做為博物館機能使用後,也能考量近代博物館學所注重的地域集體記憶之共識,以便為文化資產空間尋求更寬廣的道路。


二、文中主要論點

1.瞭解文化資產再利用為博物館的意義
2.調查文化資產再利用為博物館的過程
3.評估文化資產再利用為博物館的價值
4.探討文化資產再利用為博物館的成效


論文所談之文化資產以民國九十五 (2005) 年公告實行之文化資產法,第三條中所提的第一款:古蹟歷史建築聚落為主。在論文中以古蹟歷史建築為例,了解其轉化歷史建築的歷史背景,及文化之產空間的轉變。


三、研究方法與步驟

3-1研究方法

(1)收集整理相關研究文獻資料與報告,瞭解文化資產轉換為博物館空間的意涵與價質現象,並針對研究部份加以分析,以確定所選擇的研究範圍與內容。
(2)研究案例的調查與記錄:
. 事前記錄與準備公作,調查文化資產形成博物館的歷史背景相關文獻、圖面收集。
. 論文以研究之五項評估要點,實際觀察案例的週邊環境與空間規劃軟硬體設備及使用現況。
1. 文化資產特點之考量   2. 適當空間之考量   3.空間組織的簡化之考量 
4. 現代安全設施的設置之考量  5. 現代安全設施的設置


3-2研究步驟

此研究分為五大步驟:
() 緒論:透過收集相關研究議題的文獻資料加以分析,再定訂研究的範圍與內容。

() 文化資產再利用為博物館的意義:瞭解博物館的定位與概念,跟文化資產再利用為博物館其建築的歷史背景。

() 文化資產再利用為博物館之實例探討:以北部、中部、南部三個地區共六處之案例進行案例分析。

() 文化資產再利用為博物館之評估要點:以文化資產特點、適當空間、空間組織的簡化、地域集體記憶的共識增強、現代安全設施的設置,上述五樣項目進行考量。

() 結論:針對探討得之結果進行後續研究。


四、論文的寫作策略

     此論文寫作策略,以2005年公告實行之文化資產法,第三條中所提的第一款:古蹟、歷史建築、聚落為主,並以古蹟、歷史建築為例。
先收集相關資料,再進行案例選訂,選擇時間以民國80年之後古蹟歷史建築為主,排除原機能以規化為博物館的古蹟及歷史建築再利用為陳列室之空間聚落及遺址類,並選北南三地之案例進行分析,了解文化資產轉變再利用為博物館的過程,觀察修復再利用後博物館空間表徵的實證對象。


五、與自己研究的關係與幫助

未來研究方向將針對文化資產相關議題進行研究,透過論文了解到了文
化資產再利用為博物館之過程與價質。而此論文的研究方法與策略,也可以作為將來研究的參照的對象。


六、論文的優點與侷限

論文的優點論文在對於「再利用」、「再生」與「活用」之區別,有指詳細的區別與解釋,而在文獻探討中對於博物館有深入整理與探討。

論文的侷限,因只選以民國80年代,其時間點的限制,只以北南六個案例,沒有選以東部地區之案例做案例分析。而案利選定沒有明確說明,為何要選定選台北當代藝術館、北投溫泉博物館、新竹影相博物館、新竹工藝博物館、國家台灣文學館、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等這六處作分析。


七、結論

    台灣的文化資產,多隸屬官方所有,且很多博物館都是非營利事業單位。當文化資產,做為博物館的機能使用後,博物館也就作為另類文化資產的教室了。而文化資產所保存之古蹟與歷史建築為國家重要的的歷史文化,是凝聚著先民與匠師和反映當時的生活智慧。然而在論文中提到現今文化資產空間再利用為博物館之使用,在有關這方面的法規還是欠缺的,如果有有效的法規輔助一定能有所規範。


參考文獻
(1) 楊姍如,2010臺灣文化資產再利用為博物館之探討-以古蹟與歷史建築為例,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台南

(2) 楊裕富,1995設計論文寫作


(3) 張譽騰,2004生態博物館:一個文化運動的興起》,五觀藝術管理有限公司